剛性約束浪費行為

林莎莎

2021年01月12日08:28  來源:麗水日報
 
原標題:剛性約束浪費行為

近日,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圍繞食品消費、銷售環節反浪費等多個方面,作出原則性規定。從法律層面建章立制,使“節約糧食”不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法律條文。

近年來,全社會已逐漸開始重視餐飲浪費問題。早在2013年,一群北京青年就發起了“光盤行動”的倡議,通過微博宣傳、網上晒光盤餐具等形式,倡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引起了社會的熱烈反響。但真的到了餐桌上,各種不同程度的浪費現象依然存在。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糧食的年總產量大約是6500億公斤,而每年僅城市餐飲浪費就超過170億公斤。浪費之嚴重,觸目驚心,令人痛心。遏制舌尖上浪費,刻不容緩。

餐飲浪費問題一直存在,時常反復,甚至成為一個頑疾。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於受愛面子、講排場、比闊氣等舊陋習影響,另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和懲戒機制。因此,僅靠號召“光盤行動”還不夠,需以法律剛性約束,為餐飲浪費行為加上“緊箍咒”。

此次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將近年來我國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明晰了食品浪費的概念,明確了相關主體的責任,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具體明確規定,約束浪費者“大手大腳”行為,遏制餐飲浪費。

法治是解決食物浪費、樹立節約新風的重要方式。我國民法典等現行法律,在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倡導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均有一些原則性規定,但存在比較分散、缺乏針對性的約束和引導等問題。把餐飲浪費納入法治軌道,以法治方式對餐飲浪費進行綜合治理,能有效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為全社會確立餐飲消費、日常食品消費的基本行為准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制定反食品浪費法,把體現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轉化為法律規范,促進節約糧食從最初的法律規定,逐漸成為人們的生活習慣,實現從“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轉變,不斷喚起公眾的節約意識,增強反餐飲浪費意識,讓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責編:王麗瑋、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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