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興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公布

俞佩忠

2021年01月25日08:23  來源:嘉興日報
 
原標題:2021年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公布

記者日前從嘉興市教育局獲悉,根據最新公布的《2021年嘉興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以下稱《細則》),對今年的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的對象、條件和分值等都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加分的分值范圍從5分到30分不等,符合多項條件者取最高分值加分。

根據《細則》,加分對象為參加2021年嘉興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學生,加分計入考生成績總分。加分條件分現役軍人子女、警察子女、烈士子女類,其他政策類人員子女類,以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共三大類,根據不同條件給予30分、20分和5分等加分分值。

根據今年的加分政策,第一大類的現役軍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中,凡符合下列5個條件之一的加30分: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部隊軍人的子女﹔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加20分:作戰部隊(“作戰部隊”系指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軍人子女﹔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受正大軍區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殘疾民警子女。其他現役軍人子女加5分。

第二大類為其他政策類人員子女類別中,凡符合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高層次回國留學人員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條件之一者,加5分。第三大類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符合優待條件的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加分辦法執行。

根據規定,若考生具有多項加分條件,則取最高一項,不重復加分。在具體加分認定辦理上,2021年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認定與中考報名工作同步進行,考生可通過浙裡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線上申請。

(責編:王蕭蕭、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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