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學考選考實施細則

選考成績當年有效 賦分分差細化為1分

姜曉蓉

2021年02月27日09:09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我省公布學考選考實施細則

根據浙江省政府關於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有關要求,省教育廳2月26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學考選考工作的通知》,本次發布的細則主要涉及學考時間安排、選考賦分分差等方面。

據了解,2020級高一學生起,學考按年級定時定科統一安排,同一年級統一科目統一時間開考。根據必修課程教學安排和“學完即考”的原則,各科目考試時間為:高一下學期考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高二上學期考物理、思想政治﹔高二下學期考語文、數學、技術﹔高三上學期考外語,此次外語成績既用於評定學業水平等級,又可用於高考。

此外,2021年1月選考科目考試起,考試成績當年有效。符合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內自主確定所選科目的一次成績記入高考總成績。

本次細則對選考賦分也做了部分調整,2022年1月選考科目考試起,選考科目等級賦分的分差為1分。在原21等級基礎上劃分為20個賦分區間,將原第1、第2兩個等級合並為一個賦分區間,其余不變。為保障各科目賦分規則一致、確保公平,各選考科目的保障基數確定為6.5萬人。當某選考科目某次考試賦分人數少於保障數量時,以6.5萬人為基數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

(責編:張麗瑋、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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