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獲評“浙江省清新空氣示范區”

苟雯、陳曉眾

2021年03月10日08:07  來源:寧波日報
 
原標題:寧波獲評“浙江省清新空氣示范區”

昨天(3月9日),記者從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根據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通報,寧波成功獲評2020年度“浙江省清新空氣示范區”。

據悉,2020年寧波環境空氣質量六項指標均達到國家二級標准。2020年1月至12月,寧波市中心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2.9%,同比上升5.8個百分點,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寧波市中心城區PM_2.5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7%。

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寧波完成100個VOCs治理項目,整治“低散亂”企業2376家,並且率先在省內落實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處罰。此外,為了推進非道機械調查排摸,全市累計通過非道小程序平台申報登記非道機械2.78萬台,上牌2.52萬台。

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寧波將積極推進以全域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為目標的清新空氣示范區創建工作,繼續深化PM_2.5和臭氧的協同治理,推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今年,寧波將完成1500家“低散亂污”企業整治,新建或提升小微企業園25個。

自2018年開始,省大氣辦每年對縣級及以上城市進行“清新空氣示范區”的評選,寧波寧海縣、象山縣(2018年度)和奉化區(2019年度)此前都被評為縣級“清新空氣示范區”。

(責編:郭揚、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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