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020年02月06日08:37  来源:杭州日报
 
原标题:杭州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 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担当作为、遵纪守规的先锋模范。

二、带头和带动家人、身边人严格落实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并及时就诊。

三、积极参与基层一线的疫情防控工作,以“普通一兵”的姿态接受属地单位、社区(村)的调度安排,认真负责做好所分配的工作。

四、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人员学习、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尽快熟悉岗位工作流程、方法和技能。

五、积极支持协助社区(村)落实重点地区人员排查登记和数据整理统计工作。

六、积极协助社区(村)和交通枢纽疫情检测点的排查防控工作,熟练体温检测、发热人员的分类处置相关工作流程和方法。

七、积极协助社区(村)做好安全巡防、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八、积极协助社区(村)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社区巡逻、“小喇叭”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中央和省市防疫部署,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做好解疑释惑、稳定思想的工作。有条件的,可以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九、寓调研于服务,深入了解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善于发现有效做法和突出问题,发挥自身优势特长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属地单位和社区(村)解决实际困难。

十、带头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观察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社区(村)的管理,主动配合身份核查、体温检测报告等工作,不外出,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共杭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责编:祝舒铭、张丽玮)

原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