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2020年02月11日14:03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从2月10日开始,浙江省各地将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针对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新的阶段,根据中央、最高检和浙江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浙江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天下午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关于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刻最高检“依法从严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统筹做好日常办案工作”和浙江省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总体战”的新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落实中央、最高检和浙江省委的疫情防控部署,助力打好疫情防控战和发展总体战。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促进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要求,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要严格把握医护人员涉疫案件,谨慎入罪,医护人员涉疫案件要呈报省检察院审核把关;对病患传播类、妨害公务类案件,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与其它犯罪,在总体从严同时,切实体现罪责刑相当,结合具体情况准确认定;要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认真抓好浙江省公检法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落实,健全信息实时通报、案件内部报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宣传协同、典型案件发布、单轨制协同办案等七大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形成打击合力。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工作联动,努力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全省检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复工企业情况,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联系,完善防疫期间检企联系方式,结合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的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结合浙江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努力为复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对于生产防护服、口罩等重点防控物资的企业出现与防疫无关的犯罪时,符合从宽条件的,要以有利生产、有利疫情防控为原则,一律从宽。

《通知》要求加强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随着“三返”高峰期到来,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关注因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社会群体矛盾、行政争议、劳动纠纷等等,拓展信息渠道,加强工作研判。对因疫情原因可能导致的涉法涉诉信访,各地12309服务中心要及时受理,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到依法妥善处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通知》还要求坚持严防死守,有序抓好检察机关自身人员返工返岗工作。(范跃红)

(责编:张帆、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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