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违停”等轻微交通违法3月24日起恢复处罚

中心城区“禁货”交通管制也将恢复

王晓峰

2020年03月20日08:36  来源:宁波日报
 
原标题:“违停”等轻微交通违法 下周二起恢复处罚

交警部门昨日(3月19日)发布通知:即日起将加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特别是机动车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行为以及重点路段、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停车行为。

据记者了解,自3月24日起,宁波中心城区新“四禁”方案中关于“禁货”的交通管制将恢复。同时,交警部门将有序恢复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服务窗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群众最关注的“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的规定,这次也有了变化:“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运输防疫物资、国计民生物资车辆的现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也就是说,自3月24日起,除了上述两类车外,其他的将恢复原样,“违停”等轻微交通违法也要进行处罚了。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抓拍、路面实时查处等方式,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出台十条服务举措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其中一条很有“人情味”——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向好,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快车道”,交通安全问题随之凸显。1月25日至今,宁波交警已查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20650起、超速4103起、酒后驾驶127起、醉酒驾驶110起。自1月25日至3月15日,宁波发生统计上报事故中涉及二、三轮电动车的就有78起,涉及分心驾驶的有48起,涉及运输车辆事故的有10起。而仔细分析,事故成因多与交通违法有关。

(责编:郭扬、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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