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三、初三4月13日开学 其他年级20日后陆续开学

2020年04月03日15:28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人民网杭州4月3日电 (郭扬)今天下午,浙江省举行第三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2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美国输入1例、英国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1例)。无新增出院病例。截至4月2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2例,累计出院12例。

4月2日0-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阿联酋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当日解除隔离3例。截至4月2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6例(其中境外输入33例)。

4月2日0-24时,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截至4月2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18例,累计出院1216例,累计死亡1例。

截至4月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60例,累计出院1228例,累计死亡1例。无疑似病例。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6996人,尚有244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发布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就浙江近期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做了介绍。

当前全球疫情蔓延加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越来越大,输入性病例已成为浙江新增病例的主体。各地要对形势做更严峻的估计,做更充分的应对准备。要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从境外到国门、从国门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小门”的全链条防控,强化无缝衔接和闭环管理,筑起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坚固防线。

针对“复阳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问题,在这里我也向大家通报一下相关情况。浙江对所有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实行严格的14天隔离康复观察,期间第一周、第二周分别做核酸复查。截止目前共发现有20例“复阳”病例,这些病例都在第一时间重新从集中隔离点转入医院。现还有19例在住院中。研究和观察没有发现“复阳”标本分离到活病毒,也没有再感染他人的情况。我们将继续加强“复阳者"的隔离管控,确保安全。

对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确诊病例的管控要求执行(“2个14天”隔离原则)。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转送定点医院进行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定点医院观察期满且连续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1次血清学检测阴性后,参照确诊病例康复期管理要求,从定点医院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医学观察14天,符合标准后方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症状感染者出现临床症状的,立即按照确诊病例进行治疗。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后,各级疾控机构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排感染来源,锁定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并切实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另外,今年4月是第32个爱国卫生月,日前省爱卫办发文正式启动了浙江省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地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健康环境,助推复工复产复学,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最后,也希望广大公众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健康文明意识,强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介绍了关于浙江学校的具体开学时间:

(一)全省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二)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这些学段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

(三)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五)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刚才省教育厅公布了浙江开学复课方案,那么我想请问省卫生健康委,有哪些举措来保障学校的开学复课?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接下来,浙江卫生健康系统将与教育系统密切配合,同向发力,以驻校助学健康指导服务为抓手,全力助推学校严格规范落实开学复课防疫措施。

具体来说,主要是选派两支队伍做好学校健康指导服务。一支是疾控应急小分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若干支疾控应急小分队,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应急处置,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巡回指导,深入排查重点制度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另一支是驻校健康指导员。根据学校地域分布和驻校医务人员力量配备等情况,合理调配医共体、医联体、社区医务人员,进驻校园协助开展学校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规范有序开学,重点指导学校做好健康监测、卫生消毒、健康教育、人员防护等,特别是指导对有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师生的健康管理以及规范处置流程,助推学校开学复课后各项防疫措施落实。

记者:请问开学后,如果有学生发烧了怎么处理?学校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师生健康安全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大事。为确保开学安全,我们安排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开学前,对即将返校的师生健康状况作了全面排摸,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师生健康信息档案,底数是清的。

二是在开学后,师生继续凭“健康码+测体温”受控进入校园,健康状况有异常的不得进校,对因病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追踪病因。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抱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主动真实地申报健康状况,故意瞒报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由卫健部门向每所学校派驻1名医护人员,担任驻校的健康指导员,指导学校快速精准识别、及时规范处置在校期间突然发热发烧的学生。

四是近期组织学校加快完成校园环境整治、消毒等开学准备工作,并由教育部门对照防疫相关要求验收,条件不具备的将不允许开学。

同时鉴于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形势不同、学校规模也各不相同,师生进入校园后是否需要统一佩戴口罩,具体由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记者:前两天教育部公布高考推迟一个月,那么浙江各地中考时间将如何调整?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教育部已经通知全国统一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浙江的中考也会作相应的延期调整。我们将综合考虑初三年级的教学进度、学习节奏以及气候状况、基层需求和周边省份做法等情况,会同各设区市教育部门慎重研究后确定,并及早向社会公布。

记者:这段时间我想家长的心情可能很纠结,一方面盼着开学,一方面也会存在担忧,毕竟学生开学后会接触到更多的人,担心有感染的风险。所以想请问一下章所长,对复学的学生在日常防护方面有何建议,比如在上学途中和在校期间要注意些什么?

公共卫生专家、省疾控中心菅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易感人群集中,易导致交叉感染,社会关注度高。

省疾控中心已组织编写并通过浙江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指导手册》,有中小学校版和高校版两本手册,教育厅防控组也作为文件附件印发了。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做各项返学前准备工作。那么复学后学生在上学途中和在校期间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首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学生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一定要立即报告请假, 及时就医,不应继续上学。学生家长或共同生活人员有疫区旅行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也要及时告知学校。

上学途中学生应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尽量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要留意周围人员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学生进校时要有序接受学校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前后间隔一定距离,如有咽痛等身体不适要主动告知。

在校期间加强手卫生,佩戴口罩前、摘脱口罩前后、饭前便后、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等情况下要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要教会学生掌握七步洗手法。洗手时,注意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清洗,洗手总时间至少20秒。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对着他人咳嗽,避免用未清洗的手触摸眼、口、鼻这些部位。

教室要加强开窗通风,课间休息时,不扎堆,不打闹,尽量避免面对面近距离接触。鼓励分时、分餐,创造条件不集中就餐。就餐时,学生排队时要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一人一具,分餐分盘,错位就坐。

放学后,不聚会、不聚餐,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对幼儿园小朋友,家长要关注其每日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要及时告知老师并请假就医。

对于从外地回来上学的学生,如果要乘坐火车或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返校,注意要妥善保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另外,学生在饮食、运动方面,要注意食物多样,保证充足的营养,在校期间也要多参加户外活动,锻炼身体,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记者:浙江省的学生群体规模也不小,春季又是感冒多发的季节,那么在复学后老师学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该怎么办?

公共卫生专家、省疾控中心菅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根据省疾控中心历年来开展的全省学生因病缺课结果来看,浙江的中小学生每年因病缺课病因的构成当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感冒,占到50%以上。春季更是感冒多发的季节,所以复学以后要更加密切关注学生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学生在返校前在家要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不应回校,要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请假,报告病情等真实信息。

学校每天上午、下午给师生测温2次。师生每天进校时检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应与其他师生接触,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快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如入校时无家长陪同的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学校要立即通知家长,并将学生安排在(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暂时隔离,尽量安排在最短时间内安排由家长或学校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要立即调查患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师生近期是否出现过类似的症状,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在校期间,师生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校应该在第一时间将这些师生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点,同时找到与这些师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叮嘱这些密切接触者带上口罩,就地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还要做好健康宣教,稳定师生情绪,避免引起恐慌。如果是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需要由有关部门安排进行集中医学隔离。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疑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者,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应等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再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才能返校)。

上述过程中师生如有呕吐物、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学校应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严格消毒处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配合卫生部门完成消毒工作,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对于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级同学及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以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最后根据卫生专业机构的评估,确定全校其他班级学生的风险,确定是否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  

(责编:郭扬、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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