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职业联盟为何“难产”?

张喆、谢泽楷

2020年04月15日08:52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中国足球职业联盟为何“难产”?

  日前,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投资人张力向媒体透露,中国足球职业联盟筹备工作已陷入停滞状态。昨天(4月14日),中国足协在官网发布《中国足协关于推进职业联赛理事会相关工作的说明》进行了回应。中国足协在公告中称:“2019年底以来,中国足协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的具体要求,对原有方案做了必要的调整和充实。新的方案得到了广泛共识,目前按照程序正在推进。”

  因分歧严重被迫搁置

  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得到审议和通过。其中,第十四条提及要“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

  2016年5月,中国足协成立“职业联盟筹备组”。不过,因为筹备组此后与中国足协之间就职业联盟的定位存在较多分歧,成立事宜一直搁置。那一年11月,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强烈要求下,中国足协定下了在2017年2月成立职业联盟的计划,当时的上海上港俱乐部董事长陈戌源(现任中国足协主席)、富力足球俱乐部老板张力等成为筹备组核心成员。

  2017年1月初,筹备工作组会议举行,由陈戌源和张力一起担任组长。在1月中的武汉会议上,中国足协抛出了一份自己草拟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章程(草案)》,向中超、中甲俱乐部代表征集意见。这份章程显然不符合大多数俱乐部投资人的预想,更和当时职业联盟筹备组所设计的章程存在分歧。结果,职业联盟成立一事被迫再次搁置。

  2019年,中国足协重启职业联盟。该年6月,筹备组再度成立,张力出任组长。之后,12家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名要求加快成立职业联盟。

  2019年8月,陈戌源当选中国足协主席。到了10月,中国足协召开媒体见面会,秘书长刘奕宣布,职业联盟在当年11月底完成审批流程,预计年底挂牌成立。当时,筹备组把“职业联盟”注册为中国职业足球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但到了2019年年底,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对中国足协报批的职业联盟方案不予通过。有关部门认为,应一切严格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的要求,不能直接以一家公司的形式来运作联赛,必须以“职业联赛理事会”为顶层组织,而且要在中国足协主导下推进。

  如此一来,原来职业联盟筹备组的团队被架空,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重新主导了职业联盟的组建方案。据悉,“新方案”在今年春节后已提交给上级部门,而且在3月前得到批复。只是,目前仍不知道在足协公告中所谓的“新方案”是否被各俱乐部所了解、讨论和认可。

  双方分歧集中在“权”与“人”

  围绕着章程的制定,中国足协和俱乐部投资人代表之间的分歧集中在“权”与“人”两方面,其中最突出的是联赛的所有权问题。在足协于2017年1月下发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章程》(草稿)中明确限定:“本联盟承认中国足协是职业联赛的初始所有者。”俱乐部投资人代表认为,如足协对职业联赛拥有所有权,联盟将无法独立自主地运营联赛。

  由“联赛所有权”分歧延伸出的是“联盟主体独立性”分歧。“足协版本章程”强调其对联盟的绝对控制,设置了中国足协对联盟的授权范围,明确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为联盟会员处罚申诉的唯一机构。俱乐部方面则认为职业联盟应独立自主,且是与中国足协平级的独立组织,双方绝非从属关系。“俱乐部版本章程”强调联盟为独立的社团法人,独立自主运营联赛,中国足协只是对联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这也是符合《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的规定。

  而在联盟的组织架构方面,双方一个明显分歧在于是否设立监事会;另一个分歧是足协人员在职业联盟的任职问题。此外,双方在主席和秘书长的提名及其独立性、联盟注册地、联盟成员大会表决机制、是否将中乙俱乐部纳入联盟等问题上,均出现过分歧。

(责编:祝舒铭、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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