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渔船“带病”出海 舟山整治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林上军、黄宁璐

2020年04月24日08:21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严防渔船“带病”出海

“经查,你们这艘船存在大副证书及部分船员‘四小证’未随船携带,灭火器和救生衣摆放不合规,安全通道被杂物堵塞等问题,请即刻停航接受核查!”近日,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对停泊于朱家尖某冷库码头的一艘普陀渔运船登临检查时,发现不少安全隐患。他们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向渔船主开具停航指令书。“这艘渔船原本打算在冷库码头充冰修整后出海从事经营活动,这样‘带病’作业,将埋下安全隐患。”一名执法人员说。

当下,渔业安全生产铁拳整治专项行动正在舟山如火如荼地开展。今年以来,舟山市渔业生产安全形势严峻。4月20日至12月31日,舟山将集中排摸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漏洞短板、整治风险隐患,打击危及渔业安全的违规行为;集中提升船员素质,夯实渔业安全管理基础;同时,建立规范渔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平安舟山”筑牢渔业安全底线。

铁拳出击,杜绝渔船“带病出海”。当前,舟山已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渔区,开展“净海”行动、“海上安全月”专项行动等,重点强化帆张网船、蟹笼渔船、捕捞辅助船、远洋渔船等“四类渔船”的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等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每天排查、抽查出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通报各县(区),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1159人次、执法船艇73艘次,检查渔船393艘次,排查隐患325处(现场整改209处,限期整改116处),立案24起。

守土尽责,各级各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从4月14日起到伏休开始,舟山启动《舟山市渔船防护海上恶劣天气应急响应规定》中的“特殊天气”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值守等制度。“特殊天气”期间,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市、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带头值班值守,每日对全市32个渔业乡镇(街道)、50个基层管理服务站的渔业安全值班情况及渔船编组、点验、落单干预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每日抽查检查发现问题,以市安委会的名义进行全市通报,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理。截至目前,已通报8期,共41个问题;已处理、通报、约谈干部10余人。

完善制度,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严格实施渔船安全动态点验制度,突出对“黑色4小时”、特殊天气、高危渔船、落单渔船等重点环节的点验,对出现报警提示的渔船一对一核查,确保万无一失;严格落实基层渔船管理站值班制度和渔船安全值班瞭望制度,确保岸上和船上实行24小时有效值守;严格执行渔船编组生产制度,做到“一船不出港、单船不返航、海上有照应”,一旦发现有渔船落单,确保对落单渔船船位实施监控。

(责编:郭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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