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钱”又添守护人 浙江推出全国首个“医保护士”新政

2020年05月06日08:10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医保基金是公众的“救命钱”,但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损害了它的平稳运行。日前,浙江乐清推出全国首个“医保护士”新政。乐清市医疗保险中心与来自7家试点医院的护士代表签订了《乐清市医保护士服务协议书》,标志着乐清“医保护士”新政全面推广实施,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多了一支拥有2300人的“维稳队伍”。

乐清市“医保护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叶国强说,医保基金的安全迫切需要每名医护人员共同把关,当地为此构建了医保护士“三体系一平台一协会”模式,即将指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医保护士信用指标体系、医保护士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体系、乐清市医保护士资格系统平台和乐清市医保护士协会协同运作,以确保“医保护士”新政高效推行。

乐清市医保局与卫健局将涉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分为五类40种,重点狙击骗保现象。根据新推出的《乐清市医疗保障协议护士暂行办法》,对“医保护士”执行“基金自律”情况实施积分考核,类似于驾驶证年度审核。

《暂行办法》规定,“医保护士”在为期12个月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记分予以清除;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6分时,市医保中心会同其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护士”进行提醒;记分达到12分或连续三个记分周期记分达到9分以上的,市医保中心解除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其服务编码。

市医保中心对产生记分的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医保护士”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护士”作出暂停、解除服务协议或注销服务编码前,应报经市医保局审核同意,并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医保护士”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提出书面申诉。医保局应组织专家合议后作出最终决定。

“医保护士”一经推行,医院功能定位随之发生改变:由以医疗为中心、以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为主要目的,逐步向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转变。

市卫健局负责人表示,作为这项新政策的主要宣传者与执行者,“医保护士”尤其要学好医保政策法规。乐清市人民医院院长陈余钿说,医院将做好签约工作,合理选择医疗项目,做到因病施治。

“医保护士”马田莲说:“我们会非常珍惜这个执照,努力做到不被记分扣分。新政虽然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但从维护医保基金稳定运行的大局出发,我们要尽到这份职责。”(王丽玮)

(责编:王丽玮、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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