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推进脱贫兜底措施更精准高效规范

陈妤、陈晓华、鲁沈君

2020年05月27日10:10  来源:舟山日报
 
原标题:我市出台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推进脱贫兜底措施更精准高效规范

近日,舟山修订出台《舟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明了确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类别、程序及标准,提升临时救助体系精准保障、高效运行和规范操作水平,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的救助范围扩大到五类对象,除本地户籍低保、低边和低收入渔农户、因突发意外或重疾等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对象以外,首次将市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人员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两类生活困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在急难救助方面,舟山建立起县(区)、乡镇(街道)分层审批制度,合理提高基层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简化了急难性临时救助程序,在遇到事实明确的突发火灾、交通事故、严重疾病等紧急情况的,通过“先行救助”确保资金在24小时内到位。急难型临时救助覆盖所有对象,根据对象类型和困难程度,在月低保标准6倍或8倍以内给予救助,死亡的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支出型临时救助分为医疗、教育两种救助。其中,医疗救助部分,在申请日前6个月家庭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总额达到基准线后,按对象类型给予总额30%~50%的救助,每户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教育救助部分,对于低保、低边和低收入渔农户的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在读期间给予2.1万元、1.6万元救助,对于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舟山市内学校的本科生、大专生在读期间给予1.2万元、9000元救助。目前支出型临时救助不覆盖其他流动人口保障。

(责编:张帆、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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