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6个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59件

2020年06月02日13:46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包括98名各级检察长在内的517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加强疫情期间困境儿童、‘临时留守儿童’保护救助”……6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四大检察”监督手段、全方位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06件7967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59件4886人。

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背后都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强化社会治理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根本之道。浙江检察机关围绕未检“捕、诉、监、防、教”职责,一方面积极参与和督导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另一方面推动“事实孤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得到安置救助。

从严从重 督办13起重大恶性案件

2019年以来,浙江省级检察机关挂牌督办13起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案件,涉及故意杀害、暴力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从具体案件来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和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等敏感案件多发。”孔璋介绍,在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方面,浙江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未成年人黑恶犯罪的同时,严格审慎把握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不姑息纵容,也不人为拔高“凑数”。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浙江检察机关在探索强制报告等机制的同时,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疫情期间,为防止脱管漏管,浙江检察机关运用电话、微信、远程视频等手段,探索开展线上跟踪考察帮教,稳妥办理涉未成年人疫情防控案件。”孔璋介绍,目前浙江已共完成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220人,依法宣告不起诉204人。

强化监督 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当前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浙江检察机关以立案监督、追诉追漏、刑事抗诉等手段,加大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确保漏罪漏犯一个都不放过,重罪重犯一个都不轻纵。

自2019年以来,共立案监督涉未成年人案件217件330人,纠正漏捕漏诉91人,提出刑事抗诉32件。

“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我们持续加大监护干预案件办理。”孔璋介绍,2019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监护侵害和缺失监督案件102件104人,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102人次、经济救助70人次。

如杭州4岁女童在居住小区玩耍时触碰带电大棚铁杆后倒地死亡,案发后,检察机关精准追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违章搭建大棚犯罪嫌疑人,获法院支持。

孔璋表示,浙江检察机关把握儿童权益鲜明的公共利益属性,将维护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公益诉讼重中之重。2019年以来,共制发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涉未民事公益诉讼4件。

延伸职能 参与涉未社会治理

“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欺凌、暴力伤害、性侵等案件中,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成因,助推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建设。”孔璋表示。

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人用人把关不严,导致无教师资格或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混迹校园,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浙江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并实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资格查询机制,通过严把从业人员入职关口,织密织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校外培训机构蓬勃发展,但监管却‘九龙治水’,导致涉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孔璋表示,针对该问题浙江多地检察机关着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乱象,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正常办学秩序。

此外,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利用非法获取的学生个人信息营销谋利,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等问题,浙江检察机关督促教育、市场监管、电信等部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建立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者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祝舒铭)

(责编:祝舒铭、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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