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新一轮“三年强村计划”启动

杨楠

2020年06月18日08:35  来源:湖州日报
 
原标题:新一轮“三年强村计划”启动

记者日前从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湖州市自加压力,拉高标杆,谋划启动第五轮“三年强村计划”,力争到2022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欠发达村。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近年来,湖州市坚持因村施策,推广“强村十法”,拿出真金白银,使出真功硬招,积极推进“消薄”攻坚。截至2019年底,全面消除了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欠发达村,村均经营性收入达130万元,村均总收入达到265万元。

新一轮“三年强村计划”提出,要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欠发达村。

到2020年底消除30%以上,到2021年底消除70%以上,到2022年底消除100%。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增幅达到10%以上,到2022年底,村均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30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15%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高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到2022年底,村均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年总收入50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15%以上。

“三年强村计划”的实施,离不开“钱、地、人”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湖州市将大力推行改革活权、发展物业、土地开发、项目引入、盘活资源等“强村十法”。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少于4500万元,重点支持市本级欠发达村发展“造血”项目。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欠发达村对村内闲置、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市本级范围内给予1万元/亩奖励。金融机构给予每个欠发达村信用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县乡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贷款额度,3%贴息补助,贴息期3年。同时实行税费减免优惠,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中,集体经济“飞地抱团”项目3年内按第一档享受分类分档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3年内可免征房产税。湖州市将选优育强“领头雁”,对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且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可增设村干部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绩效奖励。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连续2年没有增长的,对村党组织书记给予“歇职教育”。

(责编:王丽玮、张丽玮)

原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