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编制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

沪苏浙共建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

施力维

2020年06月19日08:24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沪苏浙共建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

6月18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下称“示范区总规”)正式公示。这是全国首个省级行政主体共同编制的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也是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

示范区总规将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对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两区一县”约2413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规划具有指导约束作用。

“规划提出了总体目标,打造‘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未来的示范区,将是一个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江南风和小镇味共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

现阶段,“两区一县”发展程度不同、部分领域标准不一,规划编制如何统一,目标怎么实现?“规划编制时有一个原则,‘标准就高不就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副总规划师胡庆刚说,沪苏浙在生态保护、产业准入、机制创新方面都有各自的经验和探索,示范区对标三地最高标准、最好水平。

示范区建设更注重生态绿色、产业创新、人居体验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这已成为三地的基本共识。

在生态绿色方面,示范区总规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空间。示范区内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再增加。在水质、绿地方面则提出了更高要求,至2035年,示范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12%,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8%。

在产业发展上,示范区总规通过“两张清单”,接轨国际标准与技术前沿的“正面清单”和倒逼传统产能退出与升级的“负面清单”,引导发展创新经济。到2035年,示范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亿元每平方公里,为2018年的3倍多。

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方面,示范区内要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公共出行上,规划为轨道交通预留了充分的空间。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也值得期待,到2035年示范区内至少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5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责编:郭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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