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监督护航发展大局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精准有效监督

董小芳

2021年01月08日08:26  来源:宁波日报
 
原标题:以政治监督护航发展大局

  “在中标公示期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收到举报信,反映个别专家技术标打分畸高畸低,有失公平公正……取消你的评标专家资格。”

  今年4月,在宁波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取消了1名专家的评标资格。

  这是宁波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缩影。刚刚过去的一年,该纪检监察组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铁的纪律,有力有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

  2020年,该纪检监察组共发现问题82个,其中上报问题线索22个;直接处理党员干部20人;清退资金43.44万元,及时追回被挪用的公款75万元。

  加强政治监督

  “启动金融业抗疫情促复工‘万员助万企’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设立应急专项贷款、稳投资、稳外贸等各类专项贷款近2000亿元,全市金融机构抗疫援企信贷总投放3444亿元;直接融资达1907亿元,同比增长54.92%。”这是宁波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市金融办为复工复产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交出的高分报表。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是我们的重要职责。”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建苗说,2020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扶贫帮困、基层减负等关键领域,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纪检监察组在明察暗访、督查调研的同时,督促市口岸办等相关单位,为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服务;聚焦扶贫帮困,纪检监察组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并深入一线了解帮扶资金落实情况;聚焦基层减负,在纪检监察组督促下,去年前11个月,市本级(政府条线)已召开会议数只占全年配额的60%,市级政府部门牵头开展的督查事项压缩至19项。

  加强政治监督,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对涉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等情况展开全过程、深入监督。如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展开嵌入式监督,源头入手、全程跟踪。去年,该纪检监察组先后处置招投标问题4个,发出函询件1份,对7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深化日常监督

  “及时完善更新相关规章制度;对今年的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严格落实投标保证金财物凭证‘三级’审核环节……”

  前不久,一份来自市政务办党组的整改情况报告,放在了陈建苗的案头。2020年10月,该纪检监察组邀请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市政务办进行了“全身体检”,并下发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

  事实上,这是去年该纪检监察组集中监督检查的第五家单位。

  “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日常监督,我们每年都会从被监督单位中抽选几家单位,由副组长带队,邀请财务、审计、党务等专业人员,组成‘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监督检查组,集中对这些单位的党务、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通过对5家单位的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53个,下发《监督建议书》5份,均督促完成整改。

  深化日常监督,该纪检监察组持之以恒开展重要节点检查提醒。刚刚过去的元旦假日期间,纪检监察组围绕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购买“烟票”等六方面问题,开展了“六个严禁”的节前提醒。

  同时,纪检监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对问题比较集中的班子成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个别人员的问题要求党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力求整改见人见事见结果,确保整改工作不走空,共清退资金3.96万元。

  筑牢“不想腐”藩篱

  “合同签订时间晚于资金支付时间或合同履行时间;合同无签订时间、签订人签名;合同复制拷贝,内容重复、时间重复、金额重复等,都属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2020年12月4日,来自市机关事务局、市口岸办、宁波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近50名财务人员,接受了一场廉味十足的业务培训,培训的组织者是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这一切,要从去年该纪检监察组查办的一起案件说起。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周某某利用在某机关单位担任食堂会计的职务便利,以备货预付款需要为由,要求出纳多次将单位资金转给食堂3家供应商。随后,他又对供应商谎称是单位过账需要,让对方将资金转入他个人账户。至案发,周某某已累计挪用公款109万元。目前已全部归还至单位账户。

  该纪检监察组以此为抓手,深挖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督促案发单位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并通过通报曝光、集中教育等形式,筑牢公职人员“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筑牢“不想腐”的藩篱,该纪检监察组还坚持用好“四种形态”,2020年以来,共“咬耳扯袖”41人次;运用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等处理2人;对2人给予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等处分,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贯通融合。

(责编:艾宇韬、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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