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纪检监察机关为实干者撑腰

94名干部澄清正名 49个事项容错免责

阮春生、丁琪、巫海波

2021年02月03日08:25  来源:丽水日报
 
原标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实干者撑腰

“可能是过去工作做得不细致,被个别群众误解才遭到举报。感谢组织给我澄清事实,消除了影响。”近日,在得到街道纪工委澄清正名后,丽水缙云县五云街道下双龙村党支部原书记郑某某激动地说。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94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为30个部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事急从权”的49个事项予以容错免责,突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政治导向。

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了《丽水市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八条措施”》,建立了工作联动、疫情防控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等5项工作机制,明确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精准处置单位及党员干部12种主要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统一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及容错纠错工作,严把澄清及容错事项质量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由纪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牵头组织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作用,同步跟进。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着重从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五水共治等重点领域选取不实举报案例,紧扣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及时启动对落实防控任务的乡镇、村级基层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侧重对一线战“疫”部门开展容错工作。市经信局在采购口罩时因合同终止而未追回部分款项问题,虽有程序瑕疵,但符合容错纠错适用情形,予以容错免责。

“坚持澄清正名与打击诬告陷害并举,在鼓励保护依法检举举报的同时,对检举举报中存在的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让诬告陷害者受到法律严惩。”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警示纠偏作用,督促有关单位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

(责编:郭扬、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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