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统筹优质医疗资源 着力完善救治网络

2020年02月08日16:15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发布会上,来自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及省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目前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大家都很少出门,许多慢性病患者日常配药的问题如何解决?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我们认为需要多措并举:

第一,我们已经明确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来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的次数。去年省里已经全面实施了慢性病基层医疗机构配药长处方政策,这次我们是允许所有定点医院单次处方用药量都可以延长到12周,让慢性病患者少出门。

第二,我们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互联网医院给本统筹区疫情期间在家不便出门的慢性病患者开展在线复诊,在线复诊开具的日常慢病处方,医保给予支付,医院再通过第三方直接将药品配送到家。

第三,杭州等地在疫情期间推出了对居家养老、残疾人和养老护理机构等有需求的老年人,允许委托亲朋好友或社区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代配慢性病药品,进一步方便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我们觉得各地还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记者:防疫期间,普通百姓还能到医院去正常看病就诊吗?到医院去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马伟杭:首先,在整个疫情期间所有发热的病人,都要第一时间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不要自己在家里熬着,要第一时间去看病。

患其他疾病的病人有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对于没有特别紧急需要就诊的患者,建议暂时不要前往医院去就诊。医院因为人比较多,交叉感染的可能性也会存在,所以疫情期间我们尽量暂时不要去。

第二,对一些慢性病复诊患者,由于用药不能断,需要继续治疗,可以通过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网上复诊、配药。

第三,如果疾病比较急、比较重,需要到医院就诊的,还是要及时就诊,不能耽搁病情。可以尽量使用“浙江健康导航”“浙里办”等途径进行网上预约挂号、就近就诊,同时减少陪同人员,并佩戴口罩出行,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分诊。需要转诊的病人,由医疗机构直接会诊确定。

第四,对于入院探视的,尽量不要去医院探视。确有需要的,要减少探视人员,缩短探视时间,服从医院管理。同时还要记得,到医院探望的时候也要正确地佩戴口罩,使我们在这个特殊时期既做好自身防护,也为在医院里治疗的所有病人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提问:近日,随着各地管控措施升级,一些小区连锁店、便利店都关门了,网购配送服务也变得很少,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请问有关部门有何措施?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过去几天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发现有些地方关闭了一些连锁门店、便利店、电商企业,这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发现这个情况以后,我们及时响应,第一时间采取了应急措施,近期先后下发了《关于适当开放与居民生活必需品密切相关的连锁门店、便利店等经营场所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保障生活保供类电商及快递企业正常运行的紧急通知》,切实解决当前老百姓生活的一些困难。概括起来我们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举措:

一是明确要求各地不能简单关闭连锁店、便利店。原则上既要防控疫情,又要保障民生;既要严格管控,又要方便群众。大家知道,小区便利店具有很强的社会生活服务功能,对于保障居民生活、保障疫情防控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居民小区中销售蔬菜、粮油、肉蛋奶等连锁门店、便利店不能简单关闭,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

二是开展巡查指导服务。我们把巡查指导便利店、生活保供类电商,继续开门营业和快递物流的“最后一公里”作为我们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各地便利店、生活保供类电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地的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都加大了对各类场所、企业检查巡查,确保防控措施、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我们也组织开展了商务红色义工、商务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重要物流卡口的值守、义务订单的派送等工作。

三是推动快递骑手打通社区“最后一百米”。我们鼓励电商快递企业组织“一个社区固定一个快递员”的专门队伍,采取不接触投放、智能柜等方式送件。同时我们核发电商快递企业保供的相关通行证件,并对防护装备保障给予支持。

四是实施电商和快递企业的“白名单”。我们建立全省生活保供类电商及快递企业“白名单”,在省级层面,由省商务厅牵头,为参与保供任务的电商企业出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同时,省市县三级对涉及提供蔬菜、粮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电商企业以及仓储、配送站加强保障。

五是更好地发挥电商企业线上服务的作用。总体上看,短期内各市配送力和网上的需求量比还有短缺。我们将在政策扶持、交通运输、仓配周转、卫生防疫、员工复工等方面对生活保供类电商及快递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力争各类分拨仓、前置仓正常运转,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顺畅,员工复工及上下班进出居住地顺畅,保障快递、外卖、生鲜配送等关键服务能够正常运行。

记者:新冠肺炎的患者在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这两者之间万一发生了医疗费用,它有什么样的区别?我们老百姓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对新冠病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确保患者不因为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为费用问题而影响救治。围绕这两个“确保”,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举措,核心内容是四个方面:

一是不设限。患者需要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只要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的,不论是医保目录内还是医保目录外的项目,都不受医保支付范围的限制,统一按照100%来支付。

二是不调减。大家知道正常情况下,因为分级诊疗的需要,医保对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患者需要先行承担10-20%比例。为应对这次疫情,我们明确对异地就医的疫情相关患者,一是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二是免除原先异地就医需要先行自己承担的比例,这样让在异地就诊的患者能够安心治疗。

三是零负担。疫情相关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也就是说,医院按照规定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管你是在参保地就医还是在外地就医,都是由医保和财政进行兜底,不需要患者来承担,从而消除患者对救治费用的后顾之忧。另外对生活困难的人群,我们还和民政部门建立了“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相衔接的联防联控体系,确保贫困人群患者救治一个都不落下。

四是先预付。对定点救治医院,我们提前预拨医保基金,减轻医院资金垫付压力。有个统计,截至2月7日,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共向158家收治医院拨付到位医保基金6.85亿元,让医院能够没有资金方面的后顾之忧,能够集中精力全力救治病人。后续我们还准备了3.3亿元的备付资金。

(责编:郭扬、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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