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延长社保费减免政策

傅凌波

2020年08月19日08:09  来源:杭州日报
 
原标题:杭州延长社保费减免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压力,昨日(8月18日),记者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杭州市将持续对企业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进稳就业保就业。

本次延长减免的单位范围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但大型企业,包括参照大型企业执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将不再享受社保费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如上述人员主动申请缓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受理并为其办理缓缴手续。2020年度缓缴月份的社保费用允许其在2021年底前按规定补缴。

减免延长期间,减免标准没有变化,即2020年8月(所属期,下同)至2021年1月征收期6个月期间,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当月应缴部分。需要企业注意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减免。

此次延长减免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即本次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321.6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80.75元/月。

据了解,此次延长社保费用减免期限,是对杭州市今年3月以来实施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延续。来自市人力社保局的数据显示,自3月16日杭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落地实施以来,截至7月底,杭州市共减免社保费203.88亿元。其中,大型企业减免31.24亿元、中小微企业减免172.64亿元,惠及37.34万家企业,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稳就业、稳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编:张丽玮、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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