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城管部门严查乱倒垃圾行为

徐丽佳

2020年08月28日09:18  来源:浙江在线
 
原标题:城管部门严查乱倒垃圾行为

“你好,你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连日来,舟山普陀持续开展“撤桶并点”小区垃圾乱倒专项整治,从源头预防、线索搜集和立案查处三个方面,全面遏制小区内偷倒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和润金樽花园小区某业主涉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该局当即对此展开调查核实,通过小区监控发现,当事人将一袋垃圾从阳台扔向小区道路,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还属于高空抛物行为,为此该局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的罚款。

“我们已经查处了6起垃圾乱倒案件,其中简易程序5起,一般程序1起。”沈家门街道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张金告诉记者,少部分“撤桶并点”小区居民为了图一时方便,直接将垃圾就近扔至单元楼下或绿化上。为此,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垃圾分类办和社区组成的巡查小组会不定时巡查各“撤桶并点”小区,严管乱倒垃圾行为。

目前,主要通过小区巡查、群众举报、小区监控溯源的方式发现垃圾乱倒违法案件。“居民经提醒后基本都能及时改正。”张金告诉记者,他们将针对群众举报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普陀各“撤桶并点”小区物业积极配合区垃圾分类办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金鹰海景小区,物业在日常工作中指导居民正确使用垃圾分类设备,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小区居民乐分类、懂分类、擅分类的氛围。

据了解,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或收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继续通过普法教育结合行政处罚的方式,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垃圾投放习惯。

(责编:郭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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