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条例》9月实施 全国首创高速故障车辆免费拖曳

2020年08月30日09:39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人民网杭州8月30日电 (张帆)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涵盖了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服务和管理等各领域,并全方位构建了浙江公路事业发展的制度框架,特别是在超限运输方面大胆创新,在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有所突破,掀开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新篇章。

《条例》以专章形式确定五大机制,有效破解了公路执法难题:一是建立了政府治超机制,建立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并将公路治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二是规定了源头治超机制,列入重点货运源头名录的单位应当安装计量称重检测设备,加强对货物装载单位的源头监管;三是健全了联合治超机制,交通与公安部门各负其职、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四是推进了科技治超机制,明确了非现场执法的法律效力和程序,并创新推行全省联网办案,全省任一治超窗口均可处理案件;五是构建了信用治超机制,运用信用等手段对违法超限车辆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

同时,《条例》在全国首创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的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公共服务准则,条款设定拖车免费,是为了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规定中明确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限定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当事人到其指定单位修理车辆的事项。

据了解,《条例》中的人性化举措还有“公路建设兼具城市道路功能”“鼓励农村公路设置绿道”“避开高峰进行养护作业”等。比如,在高速公路等主要公路上养护,应当尽量避免交通高峰时段占道或封道作业,这意味着今后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将越来越多地安排在非高峰时段进行。《条例》还提出,经政府批准后,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可用于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小型车辆停放等公益用途。该条款在确保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服务于城乡居民的生活需求,既延伸了公路设施的使用价值,又节约了城市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

(责编:张帆、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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