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防空地下室接受全面“体检”

违规使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章浩

2020年08月31日09:31  来源:台州日报
 
原标题:全市防空地下室接受全面“体检”

防空地下室是否存在违规改变用途现象?是否有人违规侵占防空地下室、破坏工程防护功能……千万别以为这些平常不大被人注意的工程设施可以逃脱“法网”,其实它们一直有人“盯着”,并且盯得还很牢。

近来,为消除防空地下室工程安全隐患,维护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台州市人防办对全市600多处防空地下室开展了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大检查。

查处违规防空地下室

今年4月,市人防办成立了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专班,有力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全市各地经前期统计排查,共有已竣工交付使用的防空地下室600多处。在6月15日前,建设单位按文件要求先开展自查,边查边改,并报送属地人防办。

随后,各县(市、区)人防办(建设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管理系统,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迅速整改。

“从抽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人防项目主要存在设施老化、杂物堆放、人防门破损、维护管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设施老化和杂物堆放的情况比较普遍。

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人防部门要求建设或实际使用单位切实整改,对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移交执法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实施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措施。目前,已有3个单位被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整个检查活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2月。

联合执法已成常态

在此次检查中,各地人防部门还注重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查深查细查实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同时,开展部门联动,加强与建设、规划、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一方查处、结果共享、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实现依法监督成果运用最大化。

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联合执法机制已持续三年时间,已建立了案件移送制度、违法行为查处协作制度、技术支持保障制度和协商会商制度。

“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人防部门都与相关执法部门协商解决。”上述负责人说,碰到重大案件线索,还会同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联合执法。

据悉,2018年和2019年,全市人防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分别有21起和13起,主要包括破坏人防封闭门、侵占人防工程、人防区排污水、垃圾堆放等。

该负责人表示,联合执法已成为常态化机制,执法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保护人防工程人人有责

在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人防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居民和机构单位日常也应当保护好人防工程,以免其遭到破坏。

人民防空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其中,不得影响人防工程队防护能力,是指不得在影响人民防空工程进出和正常使用的范围内设置障碍、堆放物品和违法建造地面建筑,同时不得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挖洞、开沟等作业。

“这些活动和作业都可能对人民防空工程造成危害,或者堵塞孔口及道路,或者降低工程防护能力,影响到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人防部门在进行执法检查时,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编:郭扬、张丽玮)

原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