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流浪犬可免费领养了

宁波海曙的温阿姨成全市首例领养人

张凯凯

2020年10月15日08:51  来源:宁波日报
 
原标题:收容流浪犬可免费领养了

71岁的温阿姨最近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了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一系列条件审核和签订领养协议后,温阿姨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说:“谢谢你们,很开心能收养这只小狗。”

10月14日,记者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根据《宁波市收容留检犬只领养办法》规定,收容流浪犬免费领养已在海曙区率先启动,温阿姨成为全市首例收容犬领养人。

这第一例流浪犬领养案例,还得从一桩“失踪案”说起。温阿姨有个闺蜜夏阿姨,家住鼓楼。2012年,夏阿姨发现小区内有一只可爱的流浪犬“小黑”,虽然很想领养,但家里已经养了一只狗,夏阿姨只能作罢。看着这只流浪犬又脏又瘦,夏阿姨于心不忍,隔三差五就会投喂一点食物,一来二去,就和“小黑”熟悉了。

“小黑”也不怕生,好几次在晚上把企图撬锁的小偷吓跑了。

然而,就在今年9月2日,夏阿姨回家时,突然发现“小黑”失踪了。她当时以为“小黑”出了什么意外,还为此难过了好几天。一段时间后,夏阿姨看到鼓楼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小区里捕捉流浪犬,于是上前询问。一问才发现,原来“小黑”作为流浪犬,被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容了。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夏阿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到局里申请免费领养流浪犬。但夏阿姨家中已有一狗,不符合领养条件。于是,她就把同样喜欢小狗的温阿姨叫上,由温阿姨来认养“小黑”。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科科长张国明介绍,我市流浪犬领养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户居住,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其户籍和固定居住场所无准养登记的犬只;无遗弃、虐待犬只的处罚记录;三年内无犬只被没收或者养犬登记证被吊销的记录。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向各地城管部门书面申请免费领养收容犬只。

“重点管理区清零行动开展以来,海曙区已收容流浪犬只364只。”张国明呼吁广大市民务必文明养犬,为流浪犬源头减量出一份力,“要求有五条,不离不弃第一条”。

(责编:康梦琦、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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