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公布 绍兴诸暨市榜上有名

翁佳美

2020年10月17日09:56  来源:绍兴日报
 
原标题:诸暨市榜上有名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全国87个市县上榜,绍兴诸暨市名列其中。这是继新昌县3年前获此称号后,绍兴市第二个获得该称号的市县。

  近年来,诸暨坚持生态立市,切实做好绿色生态“加法”和环境污染“减法”,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环境治理和产业转型,全面激活绿色经济。

  通过传统产业整治,诸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多年为优。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8%,同比上升4.4%;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浦阳江诸暨段出境水质持续保持Ⅲ类水及以上水质,且优于入境水质;17个绍兴市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面剿灭Ⅴ类水。

  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共享发展新路径,诸暨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已建成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项目——店口生态警示公园。截至2019年底,诸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25件,评估生态损害资金合计3354万余元,为绍兴、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试点工作贡献诸暨经验。

(责编:艾宇韬、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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