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百元获赔近5万元

这份电瓶车保险“值”,不妨为自己的爱车添份保障

宁杰

2020年11月20日10:26  来源:湖州日报
 
原标题:投保百元 获赔近5万元

在很多人看来,给汽车上保险是刚需,而给电瓶车上保险则是无足轻重的事。但对家住湖州市南浔区的刘阿姨而言,投保电瓶车综合险就是她近期做过的最英明的决定。“当时想着花100块钱买个保险也不亏,没想到这次真的派上了大用场。”刘阿姨说。

今年6月,刘阿姨驾驶电瓶车去医院看病,在一个路口转弯时不小心和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头部受到撞击,后被送到医院医治。李某住院期间,刘阿姨让女儿代表自己去医院看望对方,并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毕竟自己也有不对,交警作出了事故认定,双方都有责任。”付完医药费后,刘阿姨以为事情到此已结束,却没想到自己会在10月10日接到南浔法院电话,说有一张传票请她过来签收。

对此,她很是慌张,从未欠过他人一分一厘的自己,现在却被人告上了法庭。原来李某的伤势构成了十级伤残,就将她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8万元。“我们家经济状况并不好,基本就是靠我和女儿打工维持家用,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刘阿姨说。

在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情况,得知刘阿姨曾投保电瓶车综合险,便帮助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出险赔付。最终三方经过调解,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李某4.9965万元,而刘阿姨除了前期垫付的5000元外,仅需再赔偿李某1800元。“给电瓶车上保险,不仅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还能让伤者尽快拿到赔偿款,实在太值了。”得到实惠的刘阿姨如今逢人就讲这次“打官司”的经历,并“夸赞”自己当初给电瓶车买保险的“英明”决定。

据了解,随着电瓶车逐步成为当前路面数量最多、百姓应用最广的出行交通工具,电瓶车与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比例也在不断升高。但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多数电瓶车车主因未给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导致案件难以调解,伤者获赔率低。对此,南浔法院提醒市民,如今市面上电瓶车保险价格亲民,车主不妨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增添一份保障。不过,保险虽然可以分摊风险,却无法确保出行安全,避免事故的唯一捷径仍是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责编:康梦琦、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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