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明年1月1日起将有新调整

迟伟涛

2020年12月28日08:59  来源:嘉兴日报
 
原标题: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 明年1月1日起将有新调整

近日,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明年1月1日起,市本级商转公贷款申请业务受理适用对象将作出新调整。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可在2021年3月底前到各受托银行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缴存职工,可到受托银行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缓解还贷压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安排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的适用对象并及时对外公布。具体由各受托银行通知预约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的受托银行网点信息,市民可以通过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的官网或者嘉兴公积金的官方微信查询。

(责编:康梦琦、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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