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黄珍珍

2021年01月09日08:57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控制入院人数、减少家属探视……记者1月8日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为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1月7日浙江省民政厅下发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参访、外来人员培训、等级评定、大型迎新春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各个部门凡进入养老机构进行检查的,须经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做好防护措施。养老机构在院外组织的院长、护理人员以及家庭照护者培训,每次不超过50人,全程需佩戴口罩。在家属探视方面,要求实施预约探视。每个院内老年人每两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养老机构应当在院门口或一楼设立探视室,合理设计探视路线、不与老人活动路线交集,减少家属对老年人的物品转交。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通知要求进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照料中心人员必须量体温、亮绿码、查行程,减少人员聚集,老年食堂应当减少人员集中就餐。市级民政部门需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是否暂停服务。此外,要求各地在1月12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空置率高、具备生活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单元设置老年人隔离备用场所,隔离点应当储备生活物资和防控物资。同时,对规模较大、进出人员较多、人员集聚程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实行重点场所清单管理,每日按时上报信息。

(责编:金忠耀、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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