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批集体和个人获公安部表彰

李攀

2021年01月11日08:53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我省一批集体和个人获公安部表彰

1月10日,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为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公安部表彰了一批长期奋战基层一线、在各项公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等功集体和公安英模,浙江共有3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娄桥派出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和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等3个集体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成立于1993年的娄桥派出所,始终把“服务人民”作为根本宗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首创“蜂巢警务”模式,实现辖区刑事治安案件“五连降”;成立仅3年的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一派出所,创新打造红盾智能防控工程,切实当好革命红船的忠诚卫士;义乌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有力维护了一方平安。

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分别是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岑港派出所所长林剑、诸暨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副主任韦益毅。

林剑从警近20年,始终扎根基层、忘我奉献,特别是在2019年9月的一次警情处置中,为挽救3名群众的生命,他奋不顾身地冲入险境,造成全身60%烧伤,特重度烧伤达30%;在“枫桥经验”的诞生地,杨叶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的理念,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力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推出为民服务“新五小工程”,枫桥镇的刑事案件和矛盾纠纷总量降至近5年来最低;韦益毅曾作为维和警队力量远赴南苏丹,冒着武装冲突频发、各类疾病肆虐等风险,带队执行武器清剿和止暴治乱行动20余次、重要警卫活动10余次,均实现“零战斗伤亡”,被联合国授予“和平勋章”。

(责编:康梦琦、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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