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健自身“筋骨” 为百姓吹来法治“和风细雨”

嘉兴凤桥司法所获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万佳俊、韩燕、高昱雯

2021年01月12日08:21  来源:嘉兴日报
 
原标题:凤桥司法所获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新年伊始,“烟雨江南桃源新城”再获省级荣誉:1月5日,浙江省司法厅发布了《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嘉兴凤桥司法所被授予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称号,成为嘉兴市5家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之一,也是嘉兴南湖区唯一上榜的省“枫桥式”司法所。

  据悉,凤桥司法所多年来始终以抓好社会稳定为重点,充分下好基层司法机构在社会纠纷矛盾调处方面的“先手棋”,在争创“枫桥式”司法所过程中,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能够落地生效,助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特别是2020年以来,凤桥司法所在“两手硬、两战赢”号召下,立足本职工作,坚持抓好矛盾排查维稳工作,继续巩固法治宣传成果,在抓队伍、抓落实、抓重点、抓法治、抓服务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有的放矢,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去年一年,该司法所成功调解各类纠纷共94件,其中32件为情况复杂的“疑难杂症”。

  锤炼队伍方面,去年以来,凤桥司法所以“系统化、规范化、责任化”“三化”工作作为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强劲“催化剂”。去年6月,凤桥司法所党支部正式成立,党建引领,让党员们在精神上有了更加坚实的依靠,通过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和理论学习,永葆党员先进性。高高飘扬的党旗,指引党员们在工作中冲锋在前、身先士卒,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各项工作效能。

  同时,该司法所还大力实施队伍规范化建设。凤桥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照四个平台OSM标准化管理体系,我们从去年开始落实队伍规范化建设,大到接待调解的各项流程,小到办公用品的摆放标准,工作中的每一个事项都有了可以参照的行为规范,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将个人责任心的培养贯穿始终。”

  为了夯实责任,去年年初,凤桥司法所所长曹建荣带领全所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纪律承诺书,忠诚践行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此外,凤桥司法所在去年的工作中还充分围绕法治主题和七五普法等工作,先后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层”等多项群众性普法宣传工作,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普法”这一大名词分解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等多个小环节,将法治理念以“春风化雨”形式充分浸润到凤桥人的日常生活。

  开局即奔跑,在挂上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金字招牌”的基础上,“十四五”开局之年,凤桥司法所将继续深化法治阵地建设工作,打造法治广场等,在镇域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围绕创新、规范、有序、高效等关键词,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着力做好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平安凤桥”持续注入更多“法治元素”“平安元素”。

(责编:艾宇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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