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执业环境催生高质量医疗服务

罗志华

2021年01月25日09:15  来源:嘉兴日报
 
原标题:以安全执业环境催生高质量医疗服务

  近年来,“医闹”现象层出不穷,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有人因此将医生视为高危职业。如何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成为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医师法草案。草案新增“保障措施”一章作为第五章,对改善医师执业环境、构建医患纠纷化解机制,以及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遏制“医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目前已到了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主要是因为,不久前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1228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此外,民法典第1219条、第1225条、第1226条、第1227条等,都在医患关系方面作出了新规定。只有将民法典的这些内容细化到其他相关法规中,方能形成一整套防范伤医事件的法规体系。并且,现行《执业医师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20多年来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修改此法,方能使之更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

  此外,过去“医闹”形势比较严峻,比如2018年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参与调查的14.62万名医师,62%遭遇过不同程度的医疗纠纷,66%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医患冲突。但这种现象目前已有所改观,这两年“医闹”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透露,从办案数据看,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案件已经实现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2018年同比下降29%,2019年又同比下降48.9%。“医闹”明显减少,医院里摆花圈拉横幅闹事的现象已十分少见,也是民众的切身感受。通过立法来打击“医闹”,可以巩固治理成果,将这一良好趋势保持下去。

  新医师法拟从多角度入手,为医生织就一张完整的安全保护网。比如针对事前,草案要求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警务室、岗亭,使医生能够在更安全的环境中执业;针对事中,要求及时出警,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风险与损害降到最低;针对事后,则要求医院开设“医疗纠纷办”,规定医务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医生受到伤害后各方面都有更好的保障。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针对伤医事件的每个环节都作出了精心安排,以至于不得不新增一个章节,来保障这些举措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假如伤医案件频发、医患冲突不断,医生看病就会趋于保守,不敢冒险替患者作出选择,往往是将可选项一股脑儿抛给患者,由患者自行决定,导致患者及家属左右为难,诊疗质量也随之受到影响。这说明,不伤医只是最低要求,在此基础上,还需给予医生更多理解,让医生即使决策失误也不会受到太多指责和非法伤害。这样的信任对双方都有利,为医生营造更安全的执业环境、给予医生更多的信任与包容,医生才能发挥出“二传手”的作用,通过提供更加安全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来回馈广大患者。

(责编:艾宇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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