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公布

俞佩忠

2021年01月25日08:23  来源:嘉兴日报
 
原标题:2021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公布

记者日前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最新公布的《2021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对今年的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的对象、条件和分值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加分的分值范围从5分到30分不等,符合多项条件者取最高分值加分。

根据《细则》,加分对象为参加2021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加分条件分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烈士子女类,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类,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共三大类,根据不同条件给予30分、20分和5分等加分分值。

根据今年的加分政策,第一大类的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中,凡符合下列5个条件之一的加30分: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第二大类为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类别中,凡符合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条件之一者,加5分。第三大类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根据规定,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在具体加分认定办理上,2021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认定与中考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

(责编:王萧萧、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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