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村起好步 八要八不准

绍兴村干部干事有了标准底线

徐晶锦

2021年02月09日08:35  来源:绍兴日报
 
原标题:治村起好步 八要八不准

村社组织换届后,绍兴新任村“两委”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书记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为加快打造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村干部队伍,市委组织部经过深入调研、系统梳理,于近日出台《绍兴市村干部守则》(以下简称《守则》),通过明确履职尽责方向、划清权力“底线”等措施,规范农村基层组织运行。

《守则》分为履职“八要”和履职“八不准”两大方面。其中,“八要”包括要对党忠诚、要为民服务、要把村当家、要依法治村等八条,是对村干部提出的高线标准;“八不准”包括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不准擅自决策村级事务、不准违规参与“三资”管理、不准干预插手村级工程等八条,从具体行为上对村干部划下了底线要求。

“村干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说实话,之前我心里一直没底。有了村干部守则,让我干事创业更有方向、更有信心。”柯桥区兰亭街道里木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钱巍巍原先是杭州一家证券公司高管,没有农村工作经验,细读《守则》后,他心头一下子敞亮起来。“没想到农村工作也有这么多门道,我要对照守则,带领村两委班子撸起袖子加油干,开动脑筋创新干,干出村庄新变化,带动村庄新发展。”

“换届后,绍兴新进村‘两委’班子的干部比例高达41%,如何做好换届‘后半篇’文章成了重中之重。为此,我们要求各地将《守则》作为村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并将《守则》纳入村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刚性约束,引导广大村干部勇做乡村领头雁、争当振兴排头兵。”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康梦琦、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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