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中国与中东欧交流合作大平台

宁波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

段琼蕾

2021年02月10日08:18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宁波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

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2月9日举行。中方计划今后5年从中东欧国家进口累计价值1700亿美元以上的商品;继续推进宁波、沧州等地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建设。峰会引起宁波各界群众关注。

“近年来,宁波把加强与中东欧各国合作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积极构筑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交流合作的大平台,已召开3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举办4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并于2019年成功升级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在贸易往来、投资合作、人文交流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成效。”宁波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峰会提及宁波,标志着宁波迎来了“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

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宁波将中东欧国家作为扩大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去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总额295.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项目累计已达160个,总投资5.6亿美元,居全国前列。借助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常年馆和中东欧商品云上展平台,宁波推动3000多种中东欧特色商品走向全国。

宁波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宁波将充分发挥在自贸区建设、跨境电商、数字经济、宁波舟山港等方面的优势,深入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打造成政治、经济、外交的综合性平台,为推动浙江在中东欧经济循环中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王丽玮、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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