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中学考选考政策有调整

学考卷面分值有变化,选考等级赋分分差改为1分

俞佩忠

2021年03月01日08:46  来源:嘉兴日报
 
原标题:我省高中学考选考政策有调整

日前,浙江省公布最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及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实施细则,其中对学考选考的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学考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保持不变外,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分差由原先的3分细化为1分。

变化之一:

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

根据最新细则,从2020级高一学生起,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上学期考物理、思想政治;高二下学期考语文、数学、技术;高三上学期考外语,此次外语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记者了解到,学考科目按照必修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安排,学完即考。这样安排的目的,一是严格控制并开科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高一年级并开学考科目不得超过9门,高一考试科目不超过4门;二是保证学科教学的均衡性和延续性,定学期定科目定时间安排考试,有利于同一学科学考教学和选考教学的衔接;三是统筹学考和选考安排,各中学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要求,合理组织必修课程教学,不过早结束新课,不长时间停课复习。

变化之二:

学考科目卷面分值有变化

新细则中,学考科目的卷面分值,除语文、数学、外语保持不变外,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

2019级学生按原学考办法执行。考虑到考试办法、课程要求等变化,2019级和2020级学生的学考将实行分别命题、分卷考试、分别划等。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绩不合格,可申请再次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同科目的选考。

变化之三: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分差改为1分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方面,自2022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在原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将原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各对应区间内按等比例转换,四舍五入将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分。

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确定为6.5万人。当某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6.5万人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此外,自2021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责编:郭扬、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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