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法检合力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

郭真、叶小孚、叶楹莹

2021年03月13日09:29  来源:丽水日报
 
原标题:松阳法检合力 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

“生态修复不是简单地植树造林,而是既要为山林荒地复绿,也要为乡村振兴造血。”日前,浙江松阳法检两院联合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都乡政府共同揭牌成立了浙江省首家以种植经济林为主的新型“生态修复基地”,这也标志着当地在探索“补植复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新路径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时,松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生态修复的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效果。在积极设立生态修复基地的同时,还设立了生态损害专项修复基金,确保款项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2018年以来,松阳法院共审结各类环资案件100余件,判处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金135.79万。

然而,在积极推进修复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松阳法检两院发现,以往所补植复绿的大多为“景观林”,功能单一,且很难产生经济效益。

如何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效益。既恢复生态环境,又促进乡村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成了松阳法检两院共同探讨的问题。于是,建立新型生态修复基地,走“补植复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新路径的创新思路应运而生。

“四都乡曾经是‘整乡搬迁、下山脱贫’的对象之一,当地百姓都期盼着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加之那里的气候适宜种经济苗木,因此,新型生态修复基地就选址在了当地的十里沿背林场,第一期面积就有60余亩。”松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林伟介绍,在寻求了林业专家的技术支持后,根据四都乡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新型生态修复基地将选用香榧、红花油茶套种的方式,种植特色经济林。由松阳县司法生态修复基金账户提供资金扶持,购置苗木。

基地建成后,将交由四都乡强村公司运营,依靠强村公司的平台运作,确保基地运行工作落到实处,生态修复真正出实效。而今后,基地经济林的收益将专项用于当地的“消薄”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在基地运营的过程中,松阳法检两院则会定期回访监督。

(责编:郭扬、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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