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未成年人成了骗子的“帮凶”

绍兴新昌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银行卡风险管理 

2021年03月19日08:21  来源:绍兴日报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绍兴市新昌县7名未成年人办理了银行卡,但这些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向相关银行监管机构发出涉未成年人检察建议。

17岁的小李初中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打零工。去年8月,一位朋友突然联系小李,向他推荐赚快钱的方法:只需要办理几张银行卡,就可以获得每张200元的好处费。手头拮据的小李听了非常心动,当天就拿着身份证去当地的11家银行办理了11张银行卡。这些银行卡交给朋友后,他果然收到了好处费。

一个多月后,听说有人因为卖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处理了,小李害怕了,立即跑到当初办理银行卡的柜台想注销银行卡。然而,其中一张银行卡已经被冻结无法注销。查看流水账单后,他更是吓了一跳,累计金额高达217万余元。直到这时,小李才知道上当了,他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来自安徽、湖北等地的被骗钱款源源不断汇入这张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内。

原本只是想赚点零花钱,结果成了骗子的“帮凶”。综合考虑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帮教条件,为使他们能顺利回归社会,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对7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于2021年2月底对包括小李在内的7名未成年人进行集中不起诉宣布仪式。同时,建立“一对一”帮教机制,举办未成年人“断卡”专题法治讲座,引导他们加强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交友观。

加强未成年人银行卡风险管理,是源头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为此,新昌县人民检察院还向相关银行监管机构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严格审核涉未成年人业务办理资质,核实开卡真实意愿,在办理非柜面业务时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等;落实风险告知责任,以告知并签署风险提示单等方式让未成年人知悉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银行卡交易监测系统,对异常情况及时提醒、核实,必要时采取临时锁定交易等措施,为未成年人筑起网络犯罪“防火墙”。(潘晓林、周筱赟、杨嘉琪)

(责编:金忠耀、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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