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向全省分享“综合查一次”经验

杨茜、金如丹

2021年03月19日08:23  来源:嘉兴日报
 
原标题:嘉兴向全省分享“综合查一次”经验

昨天(3月18日)上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张兵在会上就嘉兴推进“综合查一次”实践,作典型发言。

2018年,嘉兴在综合执法领域首创“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旨在将原来对各企业的多部门多频次执法检查进行有效整合,由多部门协同,在多领域同步,对同一对象开展“一张清单”“全科模式”的部门内综合执法检查和部门间联合执法检查,以此破解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执法监管弱化、末端执法被动、职责边界不清、执法效率低下等执法难题。

通过先行先试、迭代升级,目前,嘉兴“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已推广到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跨部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跨区域联动执法领域。

在具体操作中,“综合查一次”主要按照“一件事”标准,集成多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检查事项,通过形成“一件事”清单,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按照整体政府理念,通过统筹行政执法,有力推动了“多部门执法”向“一个政府行政”转变。在跨部门监管执法上,原则上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检查部门、检查方式、时间频次;在跨层级监管执法上,原则上由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执法计划,统筹开展“飞行检查”、异地交叉检查;在跨区域监管执法上,则由嘉兴率先发起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开展跨区域建筑垃圾处置、水域污染防治、渔政水利等联动执法活动。

执法效率是监管执法的生命力。为更好提升执法效率,嘉兴正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通过优化检查场景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提档升级建立“交叉执法专家库”,运用“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增强“综合查一次”公信力;通过建立执法检查预告制度,发挥执法杠杆效应,运用少量执法检查撬动整个行业的整体提升,起到“执法一次,规范一片”的执法效果。

行政处罚是监管执法的重要环节。嘉兴充分运用信访投诉、案件查处、公益诉讼等数据分析,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房地产销售等领域,及时预警有关部门启动“综合查一次”;及时将“综合查一次”中发现的监管执法问题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必要时发放执法意见书,督促整改;当监管部门长期未移送案件或监管部门可能存在监管缺位问题时,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启动执法检查,对有关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重点检验监管履职情况,倒逼或制约源头监管。通过积极健全执法预警机制、建立执法抄告机制和综合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触发机制等,在嘉兴有效地形成了管理闭环。

来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数据显示,嘉兴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以来,仅2020年就缩减检查频次20.1%,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治理能效。

(责编:郭扬、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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