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阴阳合同”惹来税案

周溯

2021年03月23日09:19  来源:金华新闻网
 
原标题:买房签“阴阳合同”惹来税案

在房产过户环节,有人为了避税耍起小聪明,与卖房人签订“阴阳合同”,不仅惹来官司,没少交一分税款,还被税务部门处罚。近日,金华市第一稽查局便查结这样一起税案。

2018年12月,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信件中反映胡某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以阴阳合同的形式故意隐瞒房屋交易价格,进行偷税。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进行立案检查。经查,涉税当事人胡某于2017年10月将其位于市区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蒋某,双方签订居间合同,由蒋某支付10万元定金。不久,买方蒋某反悔,提出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就定金及违约金等事由协商不下产生纠纷,继而闹上法庭。后来,蒋某向税务部门举报胡某与徐某将实际成交价为193万元的房产,虚报为90万元以逃避税款。

经过多方取证,确定违法事实以后,案审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挂号邮寄等方式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胡某和徐某,但胡某均采取不理会、不配合、不接受的态度。审案人员三上杭州,向胡某宣传讲解有关税法知识并解答其存在的疑惑,最终让胡某认识到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最后,卖方胡某缴纳个人所得税1.93万元、滞纳金和罚款1.84万元,总计3.77万元;买方徐某缴纳契税3.04万元、罚款1.52万元,总计4.56万元。

“签订‘阴阳合同’会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确定性,若两份合同都真实有效的话,不论卖方还是买方,都可能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那份来履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购房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存在履行方面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存在偷税行为,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处以罚款和滞纳金。

(责编:王萧萧、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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