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实现“矛盾不出企、纠纷不出镇、案件不出县”

金华市深化劳动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

李晓艳

2021年04月21日10:08  来源:金华新闻网
 
原标题:我市深化劳动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

  2020年以来,金华市深入推进劳动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线上线下联动,最大限度在源头上防范化解劳动纠纷。截至目前,金华市实现基层劳动纠纷平台全覆盖,共调处各类劳动纠纷案件18610件,基层化解率97.21%,基本实现“矛盾不出企、纠纷不出镇、案件不出县”。

  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腿

  近期,金华市区婺江印月房产开发项目工地,因木工班组施工质量问题被项目部清退,在核对工程量过程中一直无法达成一致,造成工资拖欠。在项目部无法自行调解的情况下,社区通过综治平台上报婺城区城西街道,平台立即召集公安、建设、司法所、劳管站等,各单位全力配合顺利完成核算工作,将其中16万元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平稳化解矛盾纠纷。

  “原先大量劳动纠纷都是由群众直接反映到县级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进行仲裁处理,但每年受理的80%左右案件,均可通过各类途径调解就能解决。原处理模式不仅群众多跑耗时费力,而且致使本就力量不足的监察、仲裁机构分身乏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东说,全面推进劳动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后,群众只需在“金华人社”欠薪反映平台或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中的综治工作平台申报劳动纠纷,由平台的数据流转代替群众跑腿。

  据了解,所有劳动纠纷案件先由企业、乡镇(街道)自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通过司法、工会、行业协会、老娘舅调解中心等进行多元化调解,一般在7日内反馈调解结果。如果调解还是不成功,则通过平台分类流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或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开庭仲裁。群众上报后,就会收到12333的短信,告知受理情况,整个流程中所有的经办情况和经办单位联系方式都会及时跟踪反馈。如有需要,监察和仲裁人员也会上门服务,最大程度便利办事群众。此外,金华市还创新“互联网+调解仲裁”,大力提升庭审软硬设施信息化水平,助力当事人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案件流转、信息预警、信用监管一体化

  除了案件线上流转,金华市还打通基层治理四平台、劳动纠纷治理一体化平台和欠薪预警平台,实现三个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运用劳动纠纷一体化经办平台和欠薪预警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后,可以强化信息预警和研判,重点监控案件高发领域(行业),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劳动关系双方主动规范用工行为。”陈东说。

  而针对恶意欠薪、使用童工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线上还接入信用监管平台,对重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及时上报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去年,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向信用部门推送“黑名单”信息36条。

  同时,市人力社保部门每年都会公布曝光欠薪逃逸、欠薪拒不整改、使用童工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和企业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共享信息,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达到维护劳动权益的基层综合治理成效。比如婺城区白龙桥镇浙江双源工贸有限公司、婺城区城北街道张章汽车咨询服务部两家企业就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在评优评先、市场准入、融资贷款、资质审核、履约担保、生产许可、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受到限制。

  为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金华市还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察执法和规范用工指导,每年开展夏季根治欠薪行动、冬季根治欠薪行动和随机抽查,落实“三表两清单”源头治,即用工规范对照表、劳动者就业保护对照表、基层执法服务任务表和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劳动纠纷积案清单,实行劳动关系任务要求清单化,从源头上筑起劳动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组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团入企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与现场咨询,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律素养。

  提升基层调解队伍专业素质

  “解决劳动纠纷的端口前移到乡镇后,95%以上劳动纠纷都可以在这一层面解决,因此提升基层调解队伍专业素质显得尤为重要。”陈东说。

  为此,金华市建立企业调解员队伍,聘请企业人事经理或工会主席等人员担任,以此来掌握企业经营现状,处理萌芽状态下的劳资纠纷。若有劳动纠纷发生,调解员会及时组织企业管理层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及员工本人,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还会邀请乡镇(街道)调解员、仲裁机构仲裁员介入。目前,全市2280家企业建立调解队伍,共有5884名调解人员。

  企业调解员们按照劳动纠纷调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兼职仲裁员“一员三岗”要求,着重帮企业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处置工作,还参与乡镇(街道)、仲裁机构劳动纠纷调解。据统计,该做法实施后,试点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动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近40%。

  在工业企业较多的乡镇,还设有一名专职调解员。他们由热爱公益事业、熟悉调解技能、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如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和兼职的调解员一起,形成专职人员为主、专兼互补的调解格局,推动调解专业化,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及公信力。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已建立专职调解队伍,共有人员752人。

  每年,全市的调解员都会参加业务培训班,听取矛盾纠纷调处领域的专家交流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提升处置劳动纠纷能力。

(责编:艾宇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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