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院出台《意见》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保障

2021年06月02日15:07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郭扬摄

人民网绍兴6月2日电 (郭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十四五”时期更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6月2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从立足主责主业、发挥审判职能角度阐述了具体举措:治污方面,突出需严惩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基本类型,强调支持和监督涉环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降碳方面,强调依法审理好涉及碳排放、能源、绿色金融等方面案件,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法律和政策的落实;固碳方面,突出森林资源保护,依法审理好涉林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

“出台《意见》可以更好地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生态司法治理水平的客观需要。”在绍兴中院副院长王惠中看来,出台该《意见》是司法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助力绍兴乃至浙江率先走出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务实举措。

据悉,《意见》还提出了从机制层面突出完善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司法保障机制。“通过优化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发挥生态系统本身减排固碳效用;通过强化多跨协同机制,发挥整体合力;通过构建绿色发展服务体系,精准助力绿色发展。”王惠中说,针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长期性,还将根据形势变化,借助环资审判资源及相关领域数字化改革成果,及时分析研判。

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感受最为直接、反映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举。发布会上,绍兴法院还发布了绍兴市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等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污染环境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等3个涉大气污染环境资源审判的典型案例。

(责编:郭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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